根据学校、资产经营公司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我校南校区部分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出租公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踊跃报名。
一、综合说明
1、招租单位:陕西西安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项目地点:西电南校区
二、招租房屋基本信息
三、经营要求
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按有关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2、承租人必须遵守交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经营业态要求:
承租人不得经营以下项目:(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2)歌舞厅、卡拉OK厅、网吧、洗车、修车及汽车美容等。(3)其他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容易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的经营项目,以及其他不符合资产经营公司要求的项目。
4、承租人按合同规定使用房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个人竞租后,未经资产经营公司同意,不得转让给他人承包,不得变相转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搭建、改变房屋结构等。
5、承租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相关从业经验。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任何责任事故(包括经济纠纷、劳资纠纷、火灾、盗窃、人身伤害事故)及损失,均自行承担。
四、报名须知
1、资产公司将对拟报名人进行资格考察遴选,考察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资信情况、项目实力、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具体流程如下:
(1)拟报名人填写《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供现场查验及备案:
单位报名: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参加需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出具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一套)
自然人报名:个人身份证原件,非本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件一套)
(2)工作人员现场查验相关资料后,将复印件备案。
(3)资产公司根据拟报名人备案资料,通过个人征信系统、企业工商信息登记系统、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考察遴选。
(4)经考察合格的报名人,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等形式予以通知,进入实质报名阶段并参与公开竞租。
2、意向竞租人在报名时需交报名费300元,如确定参与竞租,需明确所需租赁商铺,可针对1间或多间商铺进行报价,每间商铺需缴纳竞租保证金(评估年租金的5%)。
竞租成功者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商铺租赁保证金,报名费不予退还;未竞租成功者,竞租结束后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息),报名费不予退还。对于竞租成功但拒不履行的竞租人,竞租保证金及报名费皆不予退还。
3、意向竞租人在报名时可向工作人员了解竞租最低限价等信息,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最低限价不包含物业费、空调使用费等其他费用(详细情况请咨询工作人员)。
4、意向竞租人可要求现场查看出租公房实际情况,资产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予以配合。
5、竞租人不得相互串通竞租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竞租人公平竞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公开招租有关规定者,取消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本次租赁期限为1—5年。
7、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提交资料
报名成功且已缴交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应按时出示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竞租资料可向工作人员索取或附件下载):
(1)竞租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2)《出租公房竞租申请和承诺书》、《现场查看确认书》、《竞租报价单》。
竟租资料由竟租人自行装进档案袋中,在档案袋正面清晰书写“竞租资料”并标注竞租人姓名(单位名)。在封口处采用封条密封并骑缝加盖公章(竞租人为个人的,加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附加说明材料。如竞租人有其他补充说明材料,例如经营项目规划、过往项目经验、历史问题说明等也可一并附在竟租资料中。
竞租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的,除取消竞租资格、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公司将组织专家对竞租人提交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将综合考虑报价以及经营项目总体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可靠性(例如经营业态、资信情况、项目经验等)等因素。
六、公告期和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期: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5日;
2、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竞租资料提交时限:
公告期结束后一日(工作日)内为提交资料最后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4、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
5、联系人:贺老师
电话:029—88469030
陕西西安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